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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仍存差距 相关措施进一步落实
 08/05/14  新闻来源:新华网  阅读次数:14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的2007年全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建筑节能工作检查报告显示,2007年建筑节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与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提出的工作任务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建筑节能目前存在的问 题,一是部分地方政府对建筑节能工作的责任还不落实,目前有11个省(区、市)未将建筑节能纳入本地区单位GDP能耗下降总体目标,相关任务和责任没有明确,考核评价体系没有建立。措施还不得力,部分省(区、市)尚未出台建筑节能的有关措施和政策,已出台的一些措施还停留在号召阶段,操作性较差。监管还有待强化,检查中发现的45例违反节能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民用建筑项目,与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密切相关。

二是建筑节能各项管理制度尚不健全。《节约能源法》已完成修订并颁布,《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也即将出台。但要使这些法律制度真正得到落实,一方面需要制定一系列具有操作性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另一方面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实施细则。目前,这方面工作还刚刚启动。

同时,建筑节能工作要实现政府监管与市场引导相结合进行推动,需要予以必要的财政补贴、税费优惠、贷款贴息等经济政策。中央财政2007年共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6.5亿元,并要求地方政府同时予以支持。从2007年的检查结果看,1到10月份,在地方财政大幅超收的情况下,对建筑节能的财政支持力度明显不够,仅有14个省级政府对建筑节能安排财政资金共2亿元左右,有16个省级政府没有安排,部分省必要的工作经费也没有落实。大多数省级政府没有出台相关经济激励政策。

三是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还存在不平衡,总的来说,执行建筑节能标准中,施工阶段比设计阶段差,中小城市比大城市差,经济欠发达地区比经济发达地区差。

同时,相关从业人员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施工图设计和审查人员对部分节能设计的方法和概念等还没有深入掌握,对节能设计标准和节能设计软件掌握不够,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艺不过关,导致节能设计的执行质量和效果出现折扣。

四是北方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任重道远。据测算,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成本在每平方米200元左右,中央财政已确定按改造内容和节能效果每平方米平均奖励50元的支持政策,其余投入仍需地方政府和居民承担,而北方大部分省份属欠发达地区,地方财力不足,居民中低收入群体比例较高,资金投入难以保证。

五是农村建筑节能工作尚未启动。目前,我国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主要在城镇,广大农村地区建筑尚未涉及。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使用商品能源和用能水平不断提高的趋势日益明显。如不采取措施,引导其科学增长,必然增加农民支出,并对我国能源供应造成更大压力。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完善建筑节能法规体系,研究完善经济制度,强化政策激励,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力度,稳步推进北方地区供热体制改革,依法加强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政府在建筑节能领域的公共管理职责,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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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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