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建筑节能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 2008-5-14 一、基本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律法规。该局于2005年7月成立了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规划、建筑业、房产、招投标、图审、质监等职能处室和机构为成员,形成合力把关,齐抓共管的局面。2007年9月,市政府成立了建筑节能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建设、发改、经委、财政、技术监督、科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建筑节能的组织领导。近几年来,在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建筑节能政策法规的基础上,2006年12月,该局组织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06〕73号),明确从2006年1月1日起,在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达到节能50%的标准。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建筑节能有关政策规定,2007年又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居住建筑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台建规〔2007〕4号)和《台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实施细则》(台建规〔2007〕214号)文对建筑节能在各环节的监管及太阳能在住宅中的应用率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2、坚持示范引路,注重成果拓展。近几年来,该市坚持以点带面,以示范工程带动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在省内率先启动了“六个一”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即10个住宅小区、10幢公共建筑、10个既有建筑改造项目、10个公园广场、10条照明亮化道路和10个节水工程。目前该市各地上报“六个一”节能示范工程60个,面积约300万m2。自06年来申报省级示范项目9项,面积约70万m2,这些示范工程的建设,将为建筑节能的全面推广和应用起到表率的作用,也为改进和完善节能建筑发展的模式和体系积累宝贵的经验。 3、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监督管理。为切实抓好建筑节能监管工作,确保整个建设环节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与要求,该局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去年6月,该局组织专家分两个检查组对全市9个县(市、区)和台州经济开发区的建筑节能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共查项目56个,建筑面积395.48万m2,其中各级示范项目338.08万m2;抽查项目17项,面积57.4万m2,共涉及48家建设单位、37家设计单位、16家图审机构、38家施工单位、31家监理单位。在次检查中有10个项目被取消该市“六个一”节能示范,2个项目被取消2007年省级示范申报资格,4个既有建筑改造项目被责成整改,有2个工程项目涉及违法违规将被进一步查处。 4、加大科技投入,发展节能产业。近两年来,该市节能建材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在新型墙体材料方面,台州方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开发研制的胶粉聚苯颗粒,膨胀聚苯板薄抹灰等外墙外保温系统取得了省推广中心认证;台州市亿源自保温墙体材料公司引进科元陶粒增强加气砌块自保温体系也已投产,还有生产保温挤塑板的台州泰格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在太阳能应用方面,该市的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具有当代国际先进水平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已形成年产几十兆瓦太阳能电池组件规模生产能力,开发了两千余种太阳能系列产品。 5、重视宣传培训,强化节能意识。自开展建筑节能工作以来,该局已先后组织了近3000人次的建筑节能培训。《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已于去年10月1日实施,目前我们已分批对全市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图审机构、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人员300人次开展培训。同时该局还积极向社会宣传建筑节能知识,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沿街建筑组织讲座、访谈、张挂标语等形式向市民宣传建筑节能,提高全民的建筑节能意识,推动建筑节能深入开展。 二、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 该市建筑节能工作开展中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一些地方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足。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发展不平衡,主要原因还是一些地方政府认识不到位,未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大,尚未在全社会形成广泛的共识。二是缺乏相应的经济鼓励政策,难以规范和制约利益主体的行为。既有建筑改造的投融资缺乏配套政策等。三是建筑节能因为一些相应法律法规滞后,造成在施工、竣工验收环节的监督验收管理工作力度明显不够。四是建筑节能材料产品鱼龙混杂、缺乏监管手段,造成建筑节能产品的质量问题令人堪忧,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推广中也存在成熟产品不多等问题。 三、政策和措施 (一)加强对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建筑节能是建设系统的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规划、城建、住宅、标准、工程质量、科技等多个层面,同时还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地方政府,调动企业、社会多方面积极性,必须建立高效的建筑节能工作监督管理体系。近几年来,国家、部、省等已编制发布了20多部标准规范,已经能够满足建筑节能的基本技术需要。今后,要通过城市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强对建筑节能标准的监管。完善“设计审查制度”、“备案稽查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和“统计报告制度”逐步形成建筑节能的“闭合”管理机制,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前,我国既有建筑和公共建筑能源浪费巨大,仅政府机构电力能耗接近全国8亿农民生活用电总量,能源开支1年超过800亿元。搞好建筑节能,必须从这两个方面实施突破。要通过抓试点,研究制定节能改造政策措施,拓宽节能改造的投融资渠道,建立节能服务体系,推动节能改造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颁布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步伐。 (三)大力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建筑节能工作是一项涉及广泛和科技创新的系统工程。要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组织科研攻关、重大技术装备及产业化、新型能源、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以及新材料、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引进、消化和吸收国际先进理念和技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当前,要大力推广应用外墙自保温技术,积极利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推广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 (四)进一步更新建筑节能的观念。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建筑节能,主要针对建筑单休节能等问题。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建筑量大、面广,面临更大的环境和资源压力。建筑节能工作不能仅仅局限于建筑单休的墙体与门窗等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问题,更要注重研究和运用综合性的节能措施。应重点研究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结构和供应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特别是积极开发利用新型、可再生能源,加快各种能源供应体制和方式的改革。有必要从城市规划入手,研究城市布局产生的交通负荷、建筑朝向等引起的能源消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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