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强化节能监管 打造绿色建筑 绍兴县建筑业管理局(绍兴县房地产管理局) 2008-5-14 建筑节能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突破资源要素制约、推进该县率先发展的需要,该局在建章立制的同时,落实责任,强化对建筑节能的监管:一是狠抓施工图审查环节。抓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环节,要求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制订节能专篇,落实节能措施,通过紧紧抓住图审这一关,保证该县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建筑节能措施在设计环节上得到了全面落实;二是加强工程现场监督。监督科室在工程开工交底时按图纸要求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节能内容进行强调,在中间结构验收时针对装饰阶段的节能要求进行专项交底。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质监员对每个工程的节能隐蔽内容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节能工程完成后,进行节能专项验收。牵涉到节能的变更,建设单位必须取得设计联系单并经图审机构重新审查后方允许工程变更;三是企业自查、全面普查结合重点抽查。要求施工、监理企业对建筑工程的节能情况进行自查,并上报该局。经常性的对在建工程的建筑节能落实情况进行普查,同时开展多次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责令整顿改正;四是加强节能材料的检测。严格按施工规范对节能材料进行检测,节能检测不仅对材料要求高,对现场实体施工质量的要求更高。由于施工单位此前并没有此类经验,该局联合县检测中心对施工单位的材料取样人员、监理单位的见证取样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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