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建设局从七方面抓好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 普陀区建设局 2008-5-20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节能市场,提高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普陀区建设局对全区在建工程的节能施工进行专项检查,并从以下七方面抓好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监管: 一是严把设计文件要求关。严格禁止擅自降低节能保温效果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应该明确门窗的型材规格、玻璃材质和参照标准图集的内容。有涉及到节能保温方面的设计变更联系单必须送原图纸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二是加强对材料与设备进场的监管。建筑节能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进场后必须按《规范》规定进行报验和验收。对于建筑节能效果影响较大的部分材料和设备实施抽样复验,以验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三是严格控制现场配制的材料配合比。防止现场配制材料配合比的随意性。 四是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施工工序进度对隐蔽部位逐项分次验收,做好详细文字记录。 五是重点检查节能性能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并出具报告。 六是加强节能保温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实施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钻芯检验)。 七是为确保门窗的保温性能,区建设局推行建筑外窗的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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