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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丽水市建筑节能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措施
 08/06/03  新闻来源:华聪节能 阅读次数:136  新闻作者:华聪节能
  

丽水市建筑节能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措施
丽水市建设局供稿 
2008-6-2 
 一、基本情况
该市从2006年开始实质性的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截止去年,已累计实施建筑节能面积130多万平方米,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已基本全面开展。各地在开展建筑节能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并积累了较好的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大部分县(市、区)成立了建筑节能组织领导机构,注重建筑节能工作协调,并制定建筑节能工作规划和思路,有序推进了建筑节能。
(二)是注重加强工作监管。逐步建立起了从项目可研、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监管机制。设计阶段,各县(市、区)全面实施了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制度,进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对不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工程不予进行施工报建。
(三)是注重示范引导以点带面。从2006年起,该市已有省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4项。这次检查中,又新增了包括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雨水回用,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工程项目等节能、节水、节地等新的亮点。如云和县体育馆一楼改建县行政审批中心,提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龙泉市大洋房产公司、市安居房建设处提出了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工程,丽水市金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云和金丰嘉苑是该市第一个采用雨水回用的节水项目。
(四)是注重加强宣传培训。各县(市、区)都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宣传和外出培训,掌握了建筑节能的相关政策、管理措施、知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全社会的节能意识,为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能力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节能工作认识仍然不足。一是对建筑节能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对建筑节能发展趋势认识不足,县(市、区)的部门单位认为建筑能耗水平不高,仍存在着建筑节能可搞可不搞的懈怠思想;三是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主动性不足,停留在被动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研究采取符合地方实际的推进建筑节能的工作措施和方法不多。
(二)建筑节能工作发展不平衡。一是县(市、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市本级、青田、龙泉成绩比较明显,云和也紧紧跟上,但部分县在建筑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县建筑节能工作还没有得到有效开展;二是部门之间发展不平衡,主管部门对建筑节能工作较为重视,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未能积极形成合力;三是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中,设计单位相对比较重视,落实程度也较高,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意识和知识上相对薄弱。
(三)建筑节能设计规范程度不够,水平参差不齐。一是存在节能专篇不够规范。计算书与图纸不一致、计算资料与施工图、节能专项表格做法不一致;计算模型假设不正确。有的只是在总体设计中提到“节能按照相关标准执行”这样泛泛的概述,节点构造详图不详,影响施工质量。个别设计质量较差,设计方案缺乏节能合理性考虑,节能专篇缺水电内容,灯具开关无措施,空调无指标参数等,致使工程项目节能设计不能满足施工要求。二是有些建筑节能专项设计未能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且施工图没有注明。节能措施不到位,不能满足节能要求,如采用的不是断热铝合金窗,窗框上没有做节能措施(即未做封闭),有的甚至连相关节能设计指标都不清。三是建筑节能专项设计不完整、不规范,仅停留在墙体、门窗、屋面,而没有考虑水电安装,计算书和节能设计表漏洞较大,当体形系数不满足时,没有用对比评定法计算复核,部分窗墙比计算不准,门窗气密性等级、玻璃厚度未注明。四是施工图审查机构节能专项审查把关不严,节能审查均有提出审查意见,但存在个别审查项目设计修改不到位,问题还没整改就出报告书,审查意见往往都是“节能设计基本符合标准”之类。
(四)建筑节能施工与设计存在脱节现象。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情况虽不是非常理想,但在逐步地提高。而施工阶段,由于建设各方主体对施工验收规范把握不准,个别工程偷工减料,导致按节能标准设计的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有一定比例项目不能完全按要求进行施工。
(五)监管措施不到位,体制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有些地方成立了建筑节能组织领导机构,但是管理体制仍未完全理顺,县(市、区)还不能组织开展有效的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和处理;人员、资金都不能到位,目前大部分县(市、区)没有建立县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与经贸、发改等部门协同管理不够。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率从设计到施工到交付使用层层递减,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施工、监理、质监和验收备案环节缺乏有效的控制措施,特别是施工阶段,随意变更节能设计的现象较为严重,没有相关的修改联系单,监理单位的意识薄弱,起不到严格监管作用。如节能施工专项方案未编制或编制内容过于简单,针对性不强,保温材料未作进场复试,施工现场普遍存在保温层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冷热桥部位、空调管、排油烟管等外墙预留孔洞未预留,或预留处、外门窗处节能施工未到位(即未形成封闭),节能施工存在降低原节能设计要求,未经设计复核和出具联系单而擅自施工等。
(六)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展较缓慢。该市目前现有城镇建筑能耗大的房屋还较多,亟待进行改造。而县(市、区)对系统地指导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意识不强,工作力度还不够,在提出目标、制定政策、示范项目立项等方面都没有全面起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深化认识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国家到省、市、县,面临的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建筑节能有关单位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开展建筑节能工作。
(二)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成立各级建筑节能领导机构,主要职能就是部署本地区的建筑节能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继续实行建筑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督查、强化考核,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发挥法律、政策、经济及舆论的作用,加快形成推动建筑节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要进一步务实态度,全面实施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这既是国家对实施建筑节能工作的要求,也是今年该市与兄弟县市地同步进行的要求,这个标准从法规到技术规范都已成熟。当然也要注意建筑节能实施的项目要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要在专家论证,理论计算回收期的基础上,使项目达到预期的成效。
(四)要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示范带动。要把更多的精力和财力用在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上;继续实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争取创出一批科技含量高的示范工程,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抓出成效。
(五)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抓出实效。全面做好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深度,突出抓好建筑节能监督实施,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以政府办公建筑为重点,以能耗大回收期短的项目改造为突破口,有条件的还可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测评试点工作。
(六)要进一步加强节能监管,狠抓落实。要强化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建筑节能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还要强化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从设计、审查、施工、监理、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抓起。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抓好整改,提高工作成效。
 

责任编辑:华聪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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