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 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other registration):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等他项权利时,权利人申请的权利登记。 o 房地产注销登记(registration for estate title cancelling) :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原因导致房地产权利丧失时,原权利人申请的注销登记。 o 土地登记(registration of land):县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将土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等情况登记在专门的簿册上,同时向土地的所有者、土地使用者确认,颁发有关土地权属证书的一种法制制度。 o 地籍(land registration):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地类)等基本状况的籍册。 o 地籍测量(land registration survey and drawing): 对宗地权属界线的界址点坐标进行精确测定,并把宗地及其附着物的位置、面积、权属关系和利用状况等要素准确地绘制在图纸上和记录在专门的表册中的测绘工作。 o 房地产测绘(estate mappling):通过把房地产要素图示化,绘制符合规范要求的图、表,准确地反映房地产权属状况和自然资源状况,为核实房地产权属提供依据的活动。 o 专有所有权(exclusive property right): 一幢建筑物,有多个房屋产权人共同拥有时,各房屋产权人对建筑物在构造上能明确区分的专有部分所享有的所有权。 o 房地产共有权(share property right):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有一宗房地产或一宗房地产某一部分的权益。 o 国有土地(state-owned land):城市和非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依法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 o 集体土地 (land owned by peasant cellectives):与国有土地对应,指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o 建设用地(land for construction):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 o 土地使用权划拨(allocation of land user):依法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o 土地使用权出让(land user granting):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俗称批租。 o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charge for land user):土地使用权受让方为取得国家出让的国有土地一定年限的使用权,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或政策的规定,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支付给国家的土地使用权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