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RSS]   论坛 | 博客 | 百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ENGLISH
筑能网
筑能网 产品中心测试 预评估中心 企业黄页 节能维权 宁波频道 CIHAF中国之家 节能通软件 会员中心 筑能网
首页 | 行业资讯 | 热点专题 | 政策标准 | 业界人物 | 会展培训 | 市场研究 | 技术研究 | 案例分析 | 绿色生活 | 资源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筑能网-中国绿色建筑|建筑节能行业门户网站   首页   行业新闻-列表   正文

建筑不执行绿色标准 相关单位将受处罚
 08/08/13  新闻来源:工人日报 阅读次数:20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司等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随着“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诞生,我国有了自己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从此绿色建筑管理工作将提上议事日程。建筑不执行绿色标准的,相关单位将受到处罚。 
 
 
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建筑耗能已与工业耗能、交通耗能并列,成为我国能源消耗的三大“耗能大户”。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透露,建筑的能耗(包括建造能耗、生活能耗、采暖空调等)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30%,其中,最主要的是采暖和空调,占20%。如果再加上建材生产过程中耗掉的能源和建筑相关的能耗,将占到社会总能耗的46.7%。根据测算,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到2020年中国建筑能耗将是现在的3倍以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绿色建筑评价工作,今年4月,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与绿色建筑专委会共同成立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工作,受理三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指导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活动。通过总结实践,该办公室修订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明确了绿色建筑应符合“四节”、“一减”的要求,即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减少污染的原则。

根据该《实施细则》,相关单位和部门如果不履行绿色建筑标准的职责,将受到相应处罚。

 

 [ 发表评论]   [加入收藏]   [推荐给朋友]   [打印]   [关闭  [论坛讨论]
当前评分:0
Bad  1 2 3 4 5  Good
关键词:节能政策 
关于筑能 主编信箱 版权声明 免责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特别鸣谢 广告服务 法律顾问 联系我们
北京启迪筑能建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电子邮件:topenergy@gmail.com   联系电话:010-62672228  传真:010-6267229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世纪科贸大厦C座2607-2608号 邮政编码:100190
Processed in 0.131 second(s), 6 queries , Gzip enabled
京ICP备050667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