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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供热补贴“暗补”变“明补”
 08/08/20  新闻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阅读次数:143  
  

相关人从8月15日召开的全省城市供热工作座谈会上获悉,黑龙江省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供热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并继续推进供热计量,完善供热保障,提高供热水平。副省长于莎燕主持座谈会并讲话。

目前,齐齐哈尔、佳木斯等10个地市已经完成供热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哈尔滨、牡丹江、鸡西3个城市正在加快运作,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改革。

会议同时对全省今冬供热工作做出部署。会议要求,要积极应对煤电价格上涨,采取措施,保证稳定供热。要整合供热资源,大力发展热电联产,各市县在引进热电联产企业时要采取兼并、购买、入股的方式消化小供热企业,或引导其改变经营方向、组建专门从事供热经营的服务企业;要大力推进集中供热,今年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000万平方米;要通过合理的供热专项规划,优化热源、热网布局,推动集中供热项目的建设;要加快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建设,提高供热设施的安全水平、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保障供热安全;要推进供热计量,从现在起,全省所有新建采暖建筑必须安装供热计量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达到供热计量要求:所有新建供热工程的热源、热力站、管网必须安装计量装置和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变频等调控装置;要对既有非节能建筑的供热系统进行改造,今年要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建筑节能改造面积400万平方米,政府机构办公楼等公用建筑要率先完成热计量改造,实行计量收费。要完善供热保障机制,保证低收入困难群体供热;已建立城市供热保障制度的城市,要确保财政专款拨付发放到位,保证符合政府救助标准和条件的低收入困难群体享受到党和政府的保障政策,使救助资金全部有效地用于供热交费;尚未建立供热保障制度的城市,要从本采暖期开始,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供热保障机制,对确需扶持的城市特困群体、弱势群体实施政府救助,帮助更多的困难群体安全过冬。

据介绍,从2003年到2007年,全省新增城市集中供热面积9500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面积已达到2.8亿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由40%提高到55%;全省供热系统分户改造面积已达3389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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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节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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