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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力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08/08/29
新闻来源:全景网 阅读次数: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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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08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发布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9月4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9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8楼会议室。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08年8月27日
4、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议案:
说明: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五次会议、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董事会决议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一至六项事项都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事项相关,且构成关联事项,故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上述第一至六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参加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与该关联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1。
7、出席会议对象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8月27日。截止2008年8月27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2)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8、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08年8月28日—29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
武汉市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16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27-68850733 传 真:027-68850679
邮政编码:430022 联系人:向丽娟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9、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附件:
1、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28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5、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2008年8月27日A 股收市后持有“力诺太阳”A 股的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同意票,以议案序号7“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相关事项的议案”为例,其申报如下:
如某A股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反对票,以议案序号7“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相关事项的议案”为例,只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6、如果对所有议案都表示同意,可直接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如果对议案一中所有议项都表示同意,可直接对议案一进行表决。
(二)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项(如1.01元)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项的议案组(如1.00元)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如1.00元)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总议案(99.00元)的表决申报。对单项议案(如7.00元)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总议案(99.00元)的表决申报。
3、股东对股东大会的多个待表决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5、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附件2: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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