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绝大多数建筑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只能靠空调降温。2007年,广州城市住宅平均每百户拥有空调232.7台。去年底建设部在对每省两个地级以上城市,每个城市10个建筑项目共610个工程项目进行检查中,广州地区被抽检10个项目中,“好”的仅1项,“中”的5项,“差”的有4项,列于末位,受到了建设部检查组的批评。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政协城建资源环境委员会向市政协主席会议提交的《加强广州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建议案》上获悉的。
政协委员在调研中发现,广州的建筑节能存在未能实现全行业联动、全过程监管、建筑节能工作落实情况缺乏保证的问题。
《建议案》指出,首先是城市规划部门基本不介入建筑节能,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报建审查工作中,都没有进行节能把关,属管理缺位。其次不少设计单位在设计时只满足于按要求撰写建筑节能专篇和选择节能材料,而没有在构思有利通风的规划布局和建筑平面、有利防晒的遮阳构造和立面上下工夫,盲目追崇周边围合式连体布局形式,井字型、合掌型住宅平面,落地窗、低窗台外飘窗和平拉式外门窗,以及开窗率极低的全封闭玻璃幕墙等所谓现代化简约式设计手法,项目建成后只能依赖机械通风换气和空调隔热降温。
再次,由于使用节能建材的一次性投资造价普遍要增加100~150元/平方米,不少建设单位宁可把钱花在时尚华丽的建筑外表,也不愿用在提升因节能而实惠舒适的建筑内涵。更有些开发商出于节省投资追逐利益,不用或少用节能材料或改用价格低廉、寿命短的节能建材。
针对存在的问题,委员们建议,应尽快编制《广州市“十一五”建筑节能工作计划》。在城市功能区划、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报建等审批环节上,严格把好建筑节能的第一关。委员还建议,要强化建筑施工监理单位的节能监理职责,完善监理资格回避制和责任追究制,避免出现“儿子监理老子”、“兄弟互相监理”,监理虚晃一枪走过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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