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银河科技”)第六届董事会五次会议通知于 2008 年 8 月 25 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08 年 9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关联董事王国生回避表决),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转让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本公司将持有的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68%的股权转让给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简称:“银河开关”)。上述股权转让以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截至2008年6月30 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转让价格为2204.96万元。
本次的交易双方为银河开关和银河科技,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持有银河科技 15.55%的股权,为银河科技第一大股东;银河集团同时持有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征电气”)22.45%的股权,为长征电气第一大股东,且银河开关为长征电气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要求,该议案的审议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陈丽花、梁峰、张志浩认可,三位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股权出售有利于公司避免和减少与大股东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资源集中发展于公司以变压器为主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产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本次股权出售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转让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此次关联交易的详细内容请参阅《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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