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08年山西省太原市人代会上,太原市市长张兵生向人大代表们汇报政府工作时表示,要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切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大对新建建筑执行强制性标准的监管力度,积极推广利用太阳能,推进再生水和中水利用。近年来,太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常抓不懈,实施建设领域建筑节能减排、推进绿色城市化工作取得了可喜进展。
实施绿色转型推进绿色城市化
太原市把创新发展模式、加快绿色转型作为新一届政府的重要执政理念,从战略高度、深层次上解决发展模式和走什么道路的问题。出台了构筑省会城市绿色产业体系的意见、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制定和实施绿色标准的意见和2007年绿色考核指标体系。把制定和实施绿色标准作为推进绿色转型的重要手段,制定和发布了覆盖全市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太原市绿色转型标准体系》总则和框架部分。太原成为全国首家系统制定绿色标准体系的城市。
市长张兵生特别强调,就是政府认识的高度决定工作的力度,政府重视的程度决定工作的深度。他指出,节能减排作为攻坚任务之一,建筑节能要与工业节能两驾马车并驾齐驱,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他在介绍绿色转型时表示,核心内容是从传统发展模式向科学发展模式转变,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及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形态转变。
市长亲自挂帅,成立绿色转型组织领导机构。严格制定“绿色高压线”,建立绿色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头上,年终量化考核,实行问责。以市长令的形式颁布了《太原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建立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结合国家的政策法规,修订出台了《太原市节约用水条例》等政策法规,成立了绿色建筑节能减排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措施,控制设计认定备案和专项验收备案两个环节,建立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巡检核查三结合工作机制,形成建筑节能闭合监管体系。
目前,他们共发放《建筑节能设计认定书》685份,控制面积达到788.5万平方米。建成区报建项目施工阶段执行标准达到96%。
制定和实施绿色标准推广绿色建筑
太原市出台了《关于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制定和实施绿色标准的意见》。据此,结合太原市实际,按照前瞻性、地域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了太原市绿色转型标准框架体系的第一部专业标准,全国省会城市的第一部绿色建筑标准《太原市绿色建筑标准》,对新建增量建筑的评价突出“四节一环保”。太原市建管委主任孙荣琨表示,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在太原市绿色转型方面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为转型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相关人在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的山西“国瑞苑”项目采访时看到,这是目前全国最大的单体污水源热泵制冷制热项目。整栋建筑利用城市原生污水作为恒温水源介质,通过热泵主机为建筑物提供冬季供暖,并获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称号和示范补助资金。日前,全国人大《环保法》执法检查组在山西检查时专程到该项目检查并给予了好评。
太原市还在大型公建项目上推广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推动开展建筑与太阳能一体化的广泛应用。 太原市近年来加大集中供热力度,大力开展热电联产及大型热源厂建设,使太原市集中供热率达到了80.7%。新建建筑从设计到施工阶段,严格要求预留分室控制、分户计量装置。分户控制的改造试点单位总面积达到22万平方米,落实“暗补”改“明补”,取暖费由个人直接向供热企业支付,市财政每年安排800万元对困难企事业单位和低保职工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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