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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抓住重 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08/09/17  新闻来源:重庆新闻网 阅读次数:804  
  

2008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之年,重庆市坚持把节能降耗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方略,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紧紧围绕三大目标,三大重点,三大活动和十大措施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全市节能降耗工作。

通过制定《重庆市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重庆市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重庆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系列文件,完善指标统计体系、监测体系,加强目标考核。健全区县、部门统计制度,加强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增加了对重点行业能源消费情况的监测,完善覆盖全社会的能源消费统计监测体系,并对40个区县政府和74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节能工作进行考核。

抓好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

重点地区节能。重点指导大渡口、九龙坡、江津、长寿、万州、涪陵等经济总量大、能耗总量高的地区的节能工作,以此带动其它区县节能工作。目前,重点地区节能工作各具特色,大渡口区建立了税收减免、财政奖励等节能机制;九龙坡区抓好能耗对标;江津区加强节能队伍建设和执法;长寿区通过循环经济促进节能降耗;万州区设立区级节能专项资金;涪陵区建立企业节能动态跟踪与交流机制。

重点领域节能。机关节能。加强机关建筑节能监测平台建设,对机关办公建筑进行能耗审计和公示,加强机关资源节约队伍建设,完善机关资源消费状况统计报表制度。工业领域节能。重点抓好化工、建材、煤炭、冶金、电力等高耗能行业节能工作,制定行业节能工作指导意见。化工行业打造MDI一体化项目,提高天然气利用附加值;建材行业推广新型干法水泥,配套建设低温余热发电装置;煤炭行业加大小煤窑整合力度提高煤炭开采安全性和资源利用率;冶金行业重点实施重钢环保搬迁,整合全市钢铁产能,提升行业总体水平;电力行业开展节能发电调度,优先安排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发电。建筑领域节能。开展《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执行情况抽查,实施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制度,强化节能初步设计专项审查和施工图抽查制度,加强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建设。交通领域节能。改进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交通系统节能水平。推进运力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水运和轨道交通。提高运输装备水平,对新增标准化、系列化、大型化优质运力予以政策和资金支持。农业领域节能。推进沼气、秸秆气化炉、太阳能热水器三大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加强农村能源技术培训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商业领域节能。加强对商场、超市以及农贸市场 "限塑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零售业节能行动",推动商业企业照明、空调、电梯及其他能耗设备的节能技术改造。

重点企业节能。一是加强企业内节能工作组织机构建设。二是强化目标管理,要求企业将节能指标落实到基层单位和重点耗能岗位。三是开展74户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四是建立企业节能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实行节奖超罚。五是强化节能基础管理,加强企业能源统计、计量。

同时,还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节能宣传月活动,向广大市民发送节能宣传张贴画、节能宣传体恤衫、节能扑克。开展"节能进社区"活动,组织千名志愿者赴社区宣传节能知识。开展市级机关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开展"限塑令"宣传,组织商贸企业举办"绿色消费 环保地球"为主题的购物袋设计制作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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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节能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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