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19日以书面和电邮形式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五届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8年9月26日在武汉市召开了本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8人,出席和委托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董事高元坤先生委托董事张忠山先生、董事申文明先生委托董事吴有民先生、董事崔建民先生委托董事燕海濠先生代为出席)。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吴有民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委会成员的议案:
(1)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独立董事委员——燕海濠、顾小祥、蒋灵
非独立董事委员——吴有民、高元坤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独立董事委员——燕海濠、顾小祥、蒋灵
非独立董事委员——吴有民、张忠山
其中: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召集人:吴有民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燕海濠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顾小祥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蒋灵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在安徽凤阳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在安徽凤阳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名称为凤阳力诺光热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经营范围包括:生产、自销太阳能集热器及配套零部件、玻璃制品、太阳能集热管、太阳能光热、光电转换材料、太阳能热水器及配套零部件、玻璃新材料。(具体内容见今日本公司《设立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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