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系统材料的生产和研发单位之间,是否存在相互排斥的现象?方式、表现有哪些?
我不觉得有排斥。研发单位对新产品的开发,通常都会和企业相联系,一种新的材料可能和传统的材料会竞争,但是排斥还不至于。毕竟现在的保温市场已经有那么多的体系了。
这不是问题,现在人们已经越来越重视技术创新了,很多企业也有一定的研究开发能力。
这个问题现在已经是相当严重了,谁不想多做工程,谁不想多赚钱。只要有某工程对外招投标,问题就来了:有说你的技术完全是抄袭的,是仿造的,你是后跟进的侵权企业;有说他的技术已经是被淘汰的了,你怎么还敢用啊?他的那类保温系统根本达不到保温节能要求;他的产品没有通过大型的耐侯性试验,你敢用吗?
有一句话叫做“合作才能双赢”。什么是合作?合作是利益相关的各方结成合法的共同体。有个例子:一家企业与一家设计单位为了共同做好某试点工程,一开始双方密切协作,企业说设计单位理念超前,思路敏锐,同这样有实力的设计单位合作很值;设计单位说,该企业实力雄厚,技术先进,是建筑节能的好典型。但最终双方并未能继续合作下去。分手后,企业说,设计单位的设计不符合要求,没有新颖性;设计单位说,他们(指企业)的那点小儿科(指产品)怎么能算先进呢?整个系统缺乏竞争力。等等。实在是悲哀呀!这就是现实的市场。
会上是朋友,会后是对头。为了得到工程,很多企业都是不择手段千方百计地抢工程,哪里有白忙活一阵,把工程让给“朋友”的?说好了大家一定要挺住价格底线,决不打价格战,但最终就有人破例降价抢到了工程。因为这样做后,那些抢到了工程的企业最后也是在追求一定利润空间的基础上不得不在工程材料上做文章,致使工程出现问题后,工程款也拿不回来,这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例子并不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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