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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建住宅九成以上执行"节能标准"
 07/03/09  新闻来源:产经网-消费日报 阅读次数:551  
  

本报讯 建设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06年底,各地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比例已达到 95.7%%,与2005年相比提高了30多个百分点。"按照新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今后,我国节能建筑占城镇建筑总量的比重将逐步增加。"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说。

全力推进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正成为近年来建设部门重点推进的 一项工作。2005年,建设部发出《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要求新建居住建筑须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根据建设部作出的部署,"十一五"期间,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设计标准;逐步建立4个直辖市和北方寒冷地区节能65%%的国家标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发展低能耗、超低能耗和绿色建筑,并形成相关标准和技术体系,引导未来建筑方向。

据了解,我国首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的综合性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于2005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专家表示,我国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是普通居住建筑的10倍左右。根据这一标准,在保证相同室内热环境舒适参数条件下,与上世纪80年代初设计建成的公共建筑相比,全年供暖、通风、空调和照明的总能耗可减少50%%。

据建设部1月18日提供的一份专项检查结果,截至目前,北京、天津等地已率先全面实施节能65%%的设计标准。据悉,《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目前已完成相关准备工作,有望于近年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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